問題詳情

96.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被看護者或雇主為依 社會救助法所核定之低收入戶,每月
應繳納就業安定費之 數額為:
(A)免繳;
(B)1,000元;
(C)1,200元;
(D)2,000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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