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香君】評論
國家經濟發展會議是由行政院所召開的,應屬行政院長職權。
【Evan Huang】評論
(a)增修2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c)憲法第 43 條 國家遇有天然災害、癘疫,或國家財政經濟上有重大變故,須為急速處分時,總統於立法院休會期間,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依緊急命令法,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但須於發布命令後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d)增修第 3 條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
【Wei】評論
總統設置國家安全局及國家安全會議總統得依職權發布緊急命令總統得直接任命行政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