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關於憲法之修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由立法院決議修改之
(B)修正案提出後,應公告一年
(C)由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決議提出
(D)應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74113
統計:A(65),B(66),C(117),D(513),E(0)

用户評論

WEI】評論

對象提案提案通過決定罷免總統全體1/4立委提議全體2/3立委通過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1/2投票,有效票過1/2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彈劾總統全體1/2立委提案全體2/3立委通過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不信任行政院院長全體1/3立委連暑全體1/2通過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憲法修正案1/4立委提議3/4出席,出席委員3/4決議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票過1/2同意,即通過之領土變更案全體1/4立委提議全體3/4出席,出席委員3/4決議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票過1/2同意,即通過之只有憲修案沒寫到全體 其實都一樣吧...

好還要更好】評論

(B)公告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