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修改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A)中央政府的權責
(B)地方政府的權責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30556
統計:A(134),B(8),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陳明玉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 二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