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下列何者不是十二年國教資訊科技課程綱要中的課程目標?
(A)導引學生了解資訊倫理、資訊安全及資訊相關法律等相關議題
(B)具備運用運算工具之思維能力,藉以分析問題、發展解題方法,並進行有效的決策
(C)培養利用資訊科技與他人合作並進行創作的能力
(D)培養利用資訊科技表達想法並與他人溝通的能力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困難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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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鐘小綾】評論

課程之目標為: 1.發展整合應用運算思維與資訊科技之能力。2.培養探索資訊科技新知之能力。3.發展善用資訊科技知能、創新思考以及解決問題的能力。4.培養整合資訊、計畫管理、有效溝通與團隊合作之能力。5.培養正確的資訊科技觀念和態度,並啟發對資訊科技研究與發展的興趣。6.提供試探與發展資訊科技專業知能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