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9 條第 2 款之規定,「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應由警察機關依法處以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某政府要員甲爆發婚外情醜聞,某報紙採訪記者丙遂日夜於公開場所跟追疑為該政府要員外遇對象乙,企圖取得獨家報導素材。乙數度要求丙停止跟追未果,遂向警察局報案。請從憲法人權保障的角度,並依據司法院解釋之意旨,分析該條文是否合憲。(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95666
統計:A(37),B(5),C(558),D(23),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