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ng Haio Wa】評論
(C)第22-1條:加害人經通知依指定期日到場接受強制治療而未按時到場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莊福元】評論
(B)有提到每年應至少有四小時以上的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不是單指4小時,所以仍是正確答案。
【夏淑華】評論
加害人經法院裁定施予強制治療者,如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或拒絕接受者,得處一~五萬元以下罰鍰
【pang1036】評論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2條之1規定,加害人經通知依指定期日到場接受強制執行而未按時到場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科或併科罰金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