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稅捐稽徵機關適用法令錯誤、計算錯誤或其他可歸責於政府機關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應如何處理?
(A)稅捐稽徵機關應自知有錯誤原因之日起二年內查明退還,其退還之稅款以五年內溢繳者為限
(B)稅捐稽徵機關應自知有錯誤原因之日起二年內查明退還,其退還之稅款不以五年內溢繳者為限
(C)納稅義務人,得自繳納之日起二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屆期未申請者,不得再行申請
(D)納稅義務人,得自繳納之日起三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屆期未申請者,不得再行申請

參考答案

答案:[無官方正解]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2),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