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下列何者不屬於司法權之行使?
(A)刑事犯罪之處罰
(B)道路交通違規行為之裁罰
(C)公務人員之懲戒
(D)民事確定判決之執行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61194
統計:A(6),B(153),C(13),D(14),E(0)

用户評論

貼貼樂 ( ̄︶ ̄)↗】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 第77條  (司法院之地位及職權)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