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之規定,對於查驗緊急照明設備之判斷標準,下列之敘述何者錯誤?
(A)於地下建築物之地下通道,緊急照明燈在地面之水平面照度應達 2 勒克斯(lux)以上;其它場所應達到 1 勒克斯(lux)以上
(B)緊急電源容量需能持續三十分鐘以上
(C)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 3000 平方公尺以下者,檢查數量應在 10 個以上
(D)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 10000 平方公尺以上者,檢查數量為 20 個再追加「每增加 5000 平方公尺、增加 5個」的個數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44444
統計:A(44),B(19),C(27),D(9),E(0)
用户評論
【海邊浮誇人】評論
第 178 條 緊急照明燈在地面之水平面照度,使用低照度測定用光電管照度計測得之值,在地下建築物之地下通道,其地板面應在十勒克司 (Lux) 以上,其他場所應在二勒克司 (Lux) 以上。但在走廊曲折點處,應增設緊急照明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