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47我國憲法對總統、副總統罷免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在規定之內?
(A)立委三分之二同意後始得提出
(B)全國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C)並經選舉人總額三分之二出來投票
(D)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83862
統計:A(134),B(80),C(1088),D(86),E(0)

用户評論

wolf08120852】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6項: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1/4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2/3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故選項c應為選舉人總額1/2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