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志明走在路上,看到有個偷車賊正在撬開車門準備偷車,志明便跑過去將小偷扭送法辦。志明此舉動作並未觸犯《刑法》的強制罪或妨害自由罪,是因其行為構成下列何種「阻卻違法」的要件?
(A)正當防衛行為
(B)緊急避難行為
(C)依法令的行為
(D)業務上的正當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44118
統計:A(74),B(14),C(36),D(0),E(0)
用户評論
【月下飲茶147】評論
不是C(依法令的行為)嗎?因為是現行犯~任何人不是都可以逮補嗎?
【考古學家】評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條第1款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