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依審計法之相關規定,審計機關審核經濟部工業局之會計簿籍或報告,如發現所載事項與原始憑證不符,致使公款遭受損害者,應由下列何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A)經濟部工業局之主辦會計人員及機關長官
(B)經濟部工業局之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
(C)經濟部之承辦單位主管及主辦會計人員
(D)經濟部之主辦會計人員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97183
統計:A(22),B(99),C(5),D(0),E(0)
用户評論
【用戶】Yu1228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 76 條 審計機關審核各機關會計簿籍或報告,如發現所載事項與原始憑證不符,致使公款遭受損害者,該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應負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