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評論
正確為~~處證人罰鍰之裁定,得為抗告,抗告中應停止執行。
【historyking p】評論
原本題目:4.關於行政訴訟法之說明,下列何者有誤?(A)證人受合法之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行政法院得以裁定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B)處證人罰鍰之裁定,得為抗告抗,抗告不停止執行 (C)當事人應由兩造向受訴行政法院陳明後,得以合意停止訴訟程序。但基於公益之維護有礙者,不在此限 (D)公務員或機關掌管之文書,行政法院得調取之修改成為4.關於行政訴訟法之說明,下列何者有誤?(A)證人受合法之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行政法院得以裁定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B)處證人罰鍰之裁定,得為抗告,抗告不停止執行 (C)當事人應由兩造向受訴行政法院陳明後,得以合意停止訴訟程序。但基於公益之維護有礙者,不在此限 (D)公務員或機關掌管之文書,行政法院得調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