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庫堂
檢索
題庫堂
首頁
數學
英文學習
政治學
統計學
經濟學
藥理學
中醫藥物學
財政學
法學知識
公共行政
警察學
BI規劃師
財務管理
公共衛生學
工程經濟學
電力電子學
當前位置:
首頁
174.機關依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規定,因人民之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遭遇緊急危難需辦理緊急採購,不及與廠商簽訂契約者,應先有口頭協議。(A)O(B)X
問題詳情
174.機關依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規定,因人民之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遭遇緊急危難需辦理緊急採購,不及與廠商簽訂契約者,應先有口頭協議。
(A)O
(B)X
參考答案
上一篇 :
149.廠商有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所定情形,事後該廠商名稱暨負責人辦理變更,但統一編號不變,因仍屬同一法律主體,機關仍應依同條規定通知該更名後之廠商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拒絕往來並為必要之 附記。(A)
下一篇 :
83.招標機關辦理採購,得由業務需求單位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4條第4項之規定,提出評選委員名單,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 員核定。(A)O(B)X
資訊推薦
150.機關依採購法第101條至第103條規定,將廠商刊登政府採購公報,適用或類推適用行政罰法第27條第1項所定之5年裁處權時效。(A)O(B)X
175.機關依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規定,因人民之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遭遇緊急危難需辦理緊急採購,不及與廠商簽訂契約者, 應先有書面、電報或傳真協議。(A)O(B)X
84.機關辦理評選,如係因評選委員辭職或解聘後之委員總額未達採購 法第94條第1項關於人數之規定時,得免另行遴選委員補足之。(A)O(B)X
176.公務機關依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3款提供財物或勞務予其他機關之年度總額達巨額採購金額,且占該公務機關年收入之百分之三十 以上者,其上級機關應即檢討該公務機關年度內提供財物或勞務予其他機關之成
286機關辦理選擇性招標,其預先辦理資格審查所建立之合格廠商名 單,有效期未逾3年者,且已於辦理資格審查之公告載明不再公告 辦理資格審查者,於有效期內得免逐年公告。但仍應逐年檢討修正 該名單。 (A)
85.機關辦理評選,如評選委員辭職或解聘後其委員總額不符合採購法 第94條第1項關於人數之規定時,應另行遴選委員補足之。(A)O(B)X
287 機關於合格廠商名單有效期內發現名單內之廠商有不符合原定資格 條件之情形者,應逕將其自合格廠商名單中刪除,並依採購法第 101條及第102條規定辦理。 (A)O(B)X
86.最後一次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紀錄,如未能於當次會議結束前作 成,得於徵得全體出席委員同意,於紀錄作成時再函送各評選委 員。(A)O(B)X
288 機關於合格廠商名單有效期內發現名單內之廠商有不符合原定資格 條件之情形者,得限期通知該廠商提出說明。廠商逾期未提出合理 說明者,機關應將其自合格廠商名單中刪除。 (A)O(B)X
87.最後一次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紀錄應於當次會議結束前作成並予確認。(A)O(B)X
177.公務機關依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3款提供財物或勞務予其他機關之年度總額達巨額採購金額,且占該公務機關年收入之百分之五十 以上者,其上級機關應檢討該公務機關年度內提供財物或勞務予其他機關之成本
88.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對於會議之決議有不同意見者,應於會議中提出,由召集人提交委員會討論是否納入會議紀錄。(A)O(B)X
289機關辦理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後,未列入合格廠商名單之 廠商請求參加特定招標時,為符合公平原則,機關不得接受。 (A)O(B)X
89.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對於會議之決議有不同意見者,得要求將不同 意見載入會議紀錄或將意見書附於會議紀錄,以備查考。採購評選 委員會不得拒絕。(A)O(B)X
290機關辦理選擇性招標,建立經常性採購之合格廠商名單,該合格廠 商名單應建立6家以上。 (A)O(B)X
90.採購評選委員會之委員,如經受評選之廠商以書面向機關提出其有 不能公正執行職務之虞情形者,機關應令該委員辭職或予以解聘。(A)O(B)X
178.機關依採購法第105條辦理之採購,無須將其所依據之情形記載於依採購法第61條刊登之決標公告及依採購法第62條彙送之決標資 料。(A)O(B)X
291機關依採購法第21條第1項建立合格廠商名單者,於後續邀請廠商 投標時,每次應至少邀請3家以上。 (A)O(B)X
91.如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有足使受評選之廠商認其有不能公正執行職務之虞之情形,經受評選之廠商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機關提出,經 採購評選委員會作成決定者,應即辭職或解聘,不得辦理評選。(A)O(B)X
292機關依採購法第21條第1項建立合格廠商名單者,於後續邀請廠商 投標時,每次邀請家數,法無明文限制。 (A)O(B)X
179.機關依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規定,因人民之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遭遇緊急危難需辦理緊急採購,如不及與廠商議價訂購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同意後免除議價程序。(A)O(B)X
293機關辦理選擇性招標,建立經常性採購之合格廠商名單,該合格廠 商名單應建立3家以上。 (A)O(B)X
92.機關辦理評選,其結果應通知投標廠商,對不合格或未獲選之廠商,不必敘明其原因。(A)O(B)X
294鑑於公告金額以上之勞務採購,不符政府採購法第21條第1項建立 合格廠商名單辦理採購之特性,故不得以建立合格廠商名單方式辦 理。 (A)O(B)X
180.機關依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規定,因人民之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遭遇緊急危難需辦理緊急採購,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 且其核准文件應記載採購法招標及決標規定中不適用之條文,未記 載者,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