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小潼】評論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又稱「B公約」,是1966年12月16日聯合國在《世界人權宣言》的基礎上通過的一項公約,1967年4月23日執行。因為世界人權宣言內容包括第一階段的公民和政治權利以及第二階段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再達成一個同時包括兩階段的公約是很難在國際上達成共識的。另外,像資本主義的美國會比較關心公民和政治權利,而共產主義和社會主義國家則偏向於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為解決這個問題,於是撰寫了兩份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