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下列何者不屬於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所規定的徵調書應記載事項?
(A)主旨、事實、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B)報到時間及地點
(C)處分機關名稱及其首長署名、簽章
(D)徵調用途、使用人以及限制事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95833
統計:A(5),B(20),C(33),D(38),E(0)

用户評論

絕不後退】評論

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第15條徵調書應記載事項如下:一、被徵調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居所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二、主旨、事實、理由及其法令依據。A三、徵調支援地區。四、徵調期限。五、報到時間及地點。B六、處分機關名稱及其首長署名、簽章。C七、發文字號及年、月、日。八、表明其為行政處分之意旨及不服行政處分之救濟方法、期間及其受理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