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如無正當理由,期貨商應於接獲主管機關命令後多久之內,將客戶保證金專戶內款項及所屬期貨交易人之交易明細表,移交給訂有承受契約之其他期貨商?
(A)二十四小時內
(B)二個營業日內
(C)三個營業日內
(D)七個營業日內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57143
統計:A(1),B(6),C(0),D(0),E(0)

用户評論

高涵謙】評論

於接獲金管會之命令後,應於二個營業日內,將委託人交易保證金專戶內存款與有價證券餘額、有價證券抵繳金額及所屬期貨交易人之交易明細表,移交給與其簽有承受契約之其他期貨商,因移轉所生之費用,應由移轉之期貨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