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廠商某甲承攬公共工程,工程進行期間,甲與其工程人員經常招待該公共工程委辦機關之監工及驗收之公務員喝花酒或招待出國旅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公務員若沒有收現金,就沒有罪
(B)只要工程沒有問題,某甲與監工及驗收等相關公務員就沒有犯罪
(C)某甲與相關公務員均已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
(D)因為不是送錢,所以都沒有犯罪。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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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裕程】評論

雖然不是公務員,但有二種情形,會被課處貪污治罪條例的罪責,一種是與公務員共同犯罪,因為共同責任,非公務員會被課處與公務員相同的罪名,另一種是不是公務員,但是「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刑法第10條第2項),稱為「授權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