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按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試說明本條項規定之立法意旨,並闡釋其所稱「處分、變更」之意涵。(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10947
統計:A(96),B(4194),C(185),D(129),E(0)
用户評論
【林育暄】評論
D從邏輯上就不對了啊 什麼都以民意為依歸會完蛋的 因為人民很容易被帶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