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2014年臺北捷運發生駭人聽聞的殺人事件,由於21歲的鄭姓少年已成年,家屬無須負起連帶賠償責任,被害人及其家屬恐無法獲得賠償。上述所稱家屬不用負起連帶賠償責任,為下列何種責任? 
(A)民事責任 
(B)刑事責任 
(C)行政責任 
(D)社會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