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依土地法規定,登記儲金專備因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僞致受損害者,作爲地政機關負 損害賠償之用。地政機關應提存所收登記費多少比率作爲登記儲金?
(A)百分之一
(B)百分之五
(C)百分之十
(D)百分之十五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70077
統計:A(30),B(53),C(262),D(20),E(0)
用户評論
【陳小逸】評論
第 70 條地政機關所收登記費,應提存百分之十作為 登記儲金 ,專備第六十八條所定賠償之用。 地政機關所負之損害賠償,如因登記人員之重大過失所致者,由該人員償還,撥歸 登記儲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