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依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受領遺屬年金給付及遺屬津貼之順序為何?
(A)一、子女。二、配偶及父母。三、祖父母。四、孫子女。五、兄弟、姊妹
(B)一、子女。二、配偶。三、父母及祖父母。四、孫子女。五、兄弟、姊妹
(C)一、配偶。二、子女。三、父母。四、祖父母及孫子女。五、兄弟、姊妹
(D)一、配偶及子女。二、父母。三、祖父母。四、孫子女。五、兄弟、姊妹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95522
統計:A(5),B(9),C(88),D(233),E(0)

用户評論

確定目標後,專注踏實的實現】評論

勞工保險條例 第65條(受領遺屬年金給付及遺屬津貼之順序)  受領遺屬年金給付及遺屬津貼之順序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女配可能比較不會產生記憶混亂)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姊妹。   前項當序受領遺屬年金給付或遺屬津貼者存在時,後順序之遺屬不得請領。   前項第一順序之遺屬全部不符合請領條件,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無同順序遺屬符合請領條件時,第二順序之遺屬得請領遺屬年金給付:   一、在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期間死亡。   二、行蹤不明或於國外。   三、提出放棄請領書。 比較其他繼承順序民法1138條第1138條(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

derek801204】評論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5條之規定,受領遺屬年金給付及遺屬津貼之順序為:一、配偶及子女。二、父母。三、祖父母。四、孫子女。五、兄弟、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