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 )下列是娜美所作的筆記:「政府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 158 條之規定,(甲)由司法院三讀通過《國民教育法》,經總統公布後施行全國,(乙)考試院為了執行相關政策,依法訂定《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作為實施的依據。由此可知,(丙)憲法只就國家根本事項作原則性規定;而 (丁)行政機關訂定的命令,並不具強制性。」請問:娜美對於法律的說法,哪項是正確的?
(A)甲
(B)乙
(C)丙
(D)丁。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2),C(2),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