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近來因物價大幅上揚,導致許多在建工程之施工廠商與機關業主因為物價指數是否調整產生工程爭議。某縣政府興建某建築工程(總價合約),其合約條文中明定本工程並無物價指數調整,然而施工廠商因為不堪成本大幅上揚,因此引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稱工程會)之物價指數調整原則(就總指數增加 2.5%以上之部分調整),要求縣政府變更合約條文並比照工程會之原則辦理,請論述下列三種情形之可能結果:(25 分)
【題組】⑴縣政府採購申訴調解委員會調解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7387
統計:A(27),B(26),C(343),D(77),E(0)

用户評論

【用戶】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10條  生活扶助之申請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 

【用戶】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10條  生活扶助之申請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 

【用戶】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10條  生活扶助之申請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 

【用戶】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10條  生活扶助之申請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 

【用戶】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10條  生活扶助之申請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 

【用戶】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10條  生活扶助之申請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