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五、著作權法第 91 條規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第 1 項)。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第 2 項)。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第 3 項)。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第 4項)。試問對以光碟非法重製之行為加重處罰的理由為何?請從網路時代觀點討論其正當性。(15 分)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