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Fireman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 22 條: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依前二項程序廢止之法規,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並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