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ra】評論
本題是問公務員服務法,"公立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兼任行政職務之研究人員"是行政中立法規定的準用對象之一,這兩個法的對象是通用的嗎?不是要判斷他是否有領"俸給"?
【貼貼樂 ( ̄︶ ̄)↗】評論
公務員服務法 第24條 (適用本法之其他人員)本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均適用之。
【秋心►107初等正取又如何】評論
二、有關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員是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銓敘部本於法規主管機關之立場,認為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員應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且與一般行政機關之公務人員並無不同,自應尊重其法規主管機關之見解。中央研究院對該法規主管機關之解釋如有不同見解,則應思聲請大法官統一解釋,或以提案修法之方式,明確規定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員之定性,以資適用相關倫理規範。中研院研究員黃國昌參與「太陽花學運」 監察院要求中研院及銓敘部檢討改進 104-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