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唐代稅制中,以「戶」為課徵對象單位的是
(A)租
(B)庸
(C)調
(D)役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46961
統計:A(38),B(61),C(198),D(11),E(0)

用户評論

Wei Wei】評論

「租庸調」制設於唐高祖武德七年,「有田則有租,有家則有調,有身則有庸」,於秋季徵收。「租」就是田畝稅,每個丁男獲授田後,每年繳納粟二石。每丁每年服役二旬,如遇閏年加二日。若不服役者改折絹三尺,布加五分一,稱為「庸」。「調」是布帛之徵,每年每戶納絹二丈,若納布則加五分之一,納絹者兼納綿三兩,納布者則加麻三斤。

Yi-Gei Huang】評論

有田則有租,有家則有調,有身則有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