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名】評論
98年已修正為3%第 5 條課稅級距之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百分之三"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之。調整金額以萬元為單位,未達萬 元者按千元數四捨五入。
【幸福】評論
請修正答案為A,感謝!!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