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前段的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專門製造與銷售照明設備的G公司與農民林甲訂立一筆耕地買賣契約,未附任何條件或期限,該耕地買賣契約
(A)有效
(B)無效
(C)效力未定
(D)得撤銷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24573
統計:A(158),B(549),C(16),D(3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條文、給付義務群的介紹、附條件買賣

用户評論

【用戶】戰國(剛錄取法警,休息會~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這題是因為違反強制規定(民71)所以無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