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3. 依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規定,雇主有下列哪些情況之一者,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不予發給僱用獎助;已發給者,經撤銷原核定之獎助後,應追還之?
(A)同一雇主再僱用離職未滿一年之勞工
(B)未為應參加就業保險之受僱勞工申報參加就業保險
(C)申請僱用獎助前,未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但已繳納差額補助費
(D)僱用雇主或事業單位負責人之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參考答案
答案:A,B,D
難度:適中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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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poting】評論
第19條雇主僱用前條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
【谷民】評論
C選項依據“雇主僱用失業勞工獎助辦法”第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