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考上,雲林朴敘俊】評論
A.恢復/矯治(restoration,remediation)治療主在建立個案尚未成熟的技巧能力,或使損傷的能力修復或復原,以增進個案的職能角色及職能活動的從事能力。 此類治療途徑大多為增進個案的神經肌肉、感覺、知覺認知功治療主在建立個案尚未成熟的技巧能等個案因素為主,本介入途徑大多在個案疾病後的恢復初期使用,且較適用於具備恢復及學習潛能之個案。B.假如矯正受損的能力仍無法恢復職能功能,經濟的限制阻礙了完整的治療,或個案無法堅定地接受大量的治療療程,則可以運用適應性治療(adaptive therapy)來幫助個案恢復一定程度的職能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