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依据我国《物权法》,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
(A)债务人张某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债权人王某
(B)债务人张某在自己的应收账款上设定质权
(C)王某作为保证人,在自己的股权上为债务人张某设定了质权
(D)王某债权人将其享有的抵押权单独转让给李某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