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蔡小亘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2F最後一行修正 罰 " 鍰 .....
【評論內容】怠金之不服可 聲明異議 ; 交通罰鍰不服 直接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
【用戶】Chung You-Che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to 蔡小亘:謝謝您的修正,避免其他人被我誤導了。順便補充 「罰金」係五種刑罰之一,所以會留下前科。「罰鍰」係行政處分,不會留下前科。
【用戶】林沛淯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小亘好棒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