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幸福建設公司擅自將工地內普通用水之水栓供工程用水使用,依台灣自來水公司營業章程規定,可以向幸福建設公司追收最高幾個月的水費差額?
(A) 3 個月
(B) 6 個月
(C) 9 個月
(D)12 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