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
由于郭某拒不履行裁决,兴源公司申请执行。郭某无力归还100万元现金,但可以收藏的多幅字画提供执行担保。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还款,法院在准备执行该批字画时,朱某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才是这些字画的所有权人,郭某只是代为保管。
请回答第95—100题。
【題組】95.关于仲裁协议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买卖合同虽已解除,但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兴源公司可以据此申请仲裁
(B)兴源公司返还货款的请求是基于不当得利请求权,与买卖合同无关,不应据此申请仲裁
(C)仲裁协议未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仲裁庭不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D)双方选择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涉外仲裁机构,本案不具有涉外因素,应当重新选择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