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經營公路汽車客運業申請經營,何者為誤?
(A)屬於縣道、鄉道者,向中央公路主管機關申請
(B)路線通過直轄市市區道路,其里程超過相鄰之省道、縣道、鄉道者,向該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申請
(C)屬於直轄市者,向該中央公路主管機關申請(直轄市公路主管)
(D)屬於國道、省道,向中央公路主管機關申請

參考答案

答案:C,D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13),B(4),C(21),D(0),E(0)

用户評論

行僧】評論

法令已改,無正確答案第37條(申請經營汽車運輸業之審核機關)  經營汽車運輸業,應依下列規定,申請核准籌備:   一、經營公路汽車客運業、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   二、經營市區汽車客運業:   (一)屬於直轄市者,向該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申請。   (二)屬於縣(市)者,向縣(市)公路主管機關申請。   三、經營計程車客運業,其主事務所在直轄市者,向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申請,在直轄市以外之區域者,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   前項第二款之市區汽車客運業延長路線至直轄市、縣(市)以外者,應由受理申請之公路主管機關商得相鄰之直轄市、縣(市)公路主管機關之同意;有不同意者,報請中央公路主管機關核定之。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