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機關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通知廠商違反採購法第65條規定轉包,且該廠商於機關通知日起前5年內被任一機關刊登1次,則經廠商提出異議申訴審議結果並無不實者,自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幾年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或分包廠商?
(A)3個月。
(B)6個月。
(C)1年。
(D)2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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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高普正額雙榜】評論

五年內沒被刊登→3個月五年內被刊登1次→6個月五年內被刊登2次以上→1年(12個月)基本3個月,多一次就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