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關於簽、稿之撰擬,若某公文之內容涉及政策性或重大興革案件,其牽涉較廣且會商未獲結論,則該案擬辦方式應為下列何者?
(A)先簽後稿
(B)簽稿併陳
(C)以簽代稿
(D)以稿代簽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carol】評論

擬辦方式:(1)先簽後稿:甲、制定、訂定、修正、廢止法令案件。乙、有關政策性或重大興革案件。丙、牽涉較廣,會商未獲結論案件。丁、擬提決策會議討論案件。戊、重要人事案件。己、其他性質重要必須先行簽請核定案件。(2)簽稿併陳:甲、文稿內容須另為說明或對以往處理情形須酌加析述之案件。乙、依法准駁,但案情特殊須加說明之案件。丙、須限時辦發不及先行請示之案件。(3)以稿代簽為一般案情簡單,或例行承轉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