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 Ya Chou】評論
外勞的管理主要規定於:就業服務法 聘僱外國人從事工作 ,許可期間最長為三年,期滿有繼續聘僱之需要者,雇主得申請展延。前項每年得引進總人數,依[外籍勞工聘僱警戒指標],由中央主管機關邀集 相關[機關、勞工、雇主、學者]代表協商之。 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期間,累計不 得逾十二年。
【施信宇】評論
就就外勞
【蘇同學】評論
樓上,適合當外交部長!!
【derek801204】評論
外勞的管理主要規定於:就業服務法外勞就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