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yc821110】評論
政府採購法 第 12 條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時,應於規定期限內,檢送相關文件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上級機關得視事實需要訂定授權條件,由機關自行辦理。 查核金額工程採購:新台幣五千萬元。財物採購:新台幣五千萬元。勞務採購:新台幣一千萬元。=>(C)為正確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