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7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規定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由請求權人知有得受賠償之原因時起多久時間不行使而削滅?
(A)6個月
(B)1年
(C)2年
(D)5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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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beatrice Youn】評論

損害賠償請求權,自有請求權人知有得受賠償之原因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