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You Pan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是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一、考試。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治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