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圖根測量的目的為何?方法有那些?試分析說明其適用之情形。(2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67536
統計:A(118),B(36),C(6825),D(7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法律關係的客體--物

用户評論

【用戶】Yan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第 69 條稱天然孳息者,謂果實、動物之產物及其他依物之用法所收穫之出產物。稱法定孳息者,謂利息、租金及其他因法律關係所得之收益。

【用戶】bird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主物從物是什麼

【用戶】松岡洋子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基於兩物彼此在效用上之關係,物可分為主物與從物。我國民法就主物之定義並無明文規定,但可由從物之定義推得。有關從物,民法第六八條第一項規定:「非主物之成分,常助主物之效用,而同屬於一人者,為從物。但交易上有特別習慣者,依其習慣。」依此要件,其具有從物和主物關係的,例如車庫之於房屋,燈罩之於檯燈,眼鏡盒之於眼鏡,滑鼠之於電腦。區別主物與從物的實益,立法目的在於維護物的經濟上利用價值。因為某物既常助他物之效用,以之分屬二人,勢必減少其效用,對社會經濟產生不利。故民法第六八條第二項規定:「主物之處分,及於從物。」---摘自天秤座法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