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輝】評論
原本題目:160. 計程駕駛人任意拒載乘客或故意繞道行駛者,處新臺幣九百元以上至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非(A)O(B)X修改成為160. 計程駕駛人任意拒載乘客或故意繞道行駛者,處新臺幣九百元以上至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A)O(B)X
【Hung Yuki】評論
600-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