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有關境外個人及境外法人經投審會核准在境內投資者,應扣繳所得稅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境外個人及境外法人,依外國人投資條例申請投資經核准者,其取得公司所分配股利應納之所得稅,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按給付額扣繳20%
(B)境外個人經投審會核准在境內投資,並擔任該事業之經理人者,於一課稅年度內在境內居留超過183天時,其所分配之股利於給付時,按給付額扣繳20%稅額
(C)境外個人依華僑回國投資條例申請投資經核准者,其取得公司所分配股利應納之所得稅,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按給付額扣繳20%
(D)境外個人未經投審會核准在境內投資者,其取得公司所分配股利,按給付額扣繳25%稅額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52632
統計:A(2),B(7),C(5),D(21),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