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化學設備或其附屬設備應每幾年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A)1
(B)2
(C)3
(D)5。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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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kiss】評論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8條雇主對特定化學設備或其附屬設備,應每二年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一、特定化學設備或其附屬設備(不含配管):(一)內部有無足以形成其損壞原因之物質存在。(二)內面及外面有無顯著損傷、變形及腐蝕。(三)蓋、凸緣、閥、旋塞等之狀態。(四)安全閥、緊急遮斷裝置與其他安全裝置及自動警報裝置之性能。(五)冷卻、攪拌、壓縮、計測及控制等性能。(六)備用動力源之性能。(七)其他為防止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漏洩之必要事項。二、配管(一)熔接接頭有無損傷、變形及腐蝕。(二)凸緣、閥、旋塞等之狀態。(三)接於配管之供為保溫之蒸氣管接頭有無損傷、變形或腐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