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許之地】評論
美國當代美術教育家羅恩菲爾(Viktor Loewenfeld)的研究發現,孩子到了中年級以後,在美術創作方面,還會逐漸發展成「視覺型」(visual type)和「觸覺型」(the haptic type)。而決定這兩種類型的因素,是心理而非生理。 「視覺型」的孩子,通常比較理性,依據視覺經驗作畫,比較注意視覺與美的效果。創作時大多以「旁觀者」的角度觀察與表現外在實物。他們較能仔細觀察事物的細節,留意到色彩、光線的明暗、陰影現象,物體近大遠小、前後重疊的空間變化,也逐漸能表現三度空間,作品寫實、比例正確,畫面通常有較寬廣的配置,但比較感受不出強烈的個人感情。 「觸覺型」的孩子,通常比較感性,依據肌肉感覺、觸摸印象及身體運動經驗作畫。創作時大多以「參與者」的角度,綜合自己對於外在實物的身體、情緒與心智的強烈感受,表現於畫面上。他們的創作相當主觀,充滿濃厚的情感,將自己的經驗投射到畫中人物,所以作品中常見到誇張的人物表情、身體部位特寫,特殊的姿態動作表現,或強烈的情感氛圍,他們對於身體各部分的比例關係反而不太在意,也無法正確描繪出來。 羅恩菲爾當時針對1128位青少年做過測試,發現大約47%有視覺型傾向,23%有觸覺型傾向,另外30%則無法區分其型態。他強調很少孩子是純粹的視覺型或觸覺型,只能說孩子會具有某種類型的傾向,但一般是同時具有兩種特質。https://www.facebook.com/notes/爸爸媽媽的兒童美術教室/no18-視覺型與觸覺型孩子/868191609878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