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近年來,高科技產業勞工過勞死的消息時時可聞,雇主表示沒有要求勞工超時工作,因公司採行「責任制」,勞工在責任感之下自願於下班時間繼續工作。「責任制」原本是指不受上下班時間限制,完成任內工作即可下班而不需打卡的工作制度,但在臺灣卻變成「上班打卡、下班責任制」,甚至導致勞工過勞死。請問:關於「責任制」在法律上的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責任制是雇主與勞工間,依雙方自由意志達成的雇傭契約,國家公權力不應強加干涉 
(B)責任制使加班者無法領加班費,此契約違反平等互惠原則,應依公平交易法加以限制 
(C)就算是採責任制的雇傭契約亦須遵守勞動基準法中,每日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的規定 
(D)關於責任制的爭議應優先適用民法的規定,諸如契約自由、誠實信用等原則應被遵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0),C(7),D(0),E(0)